借银行贷款后转借他人,是否合法?法院判了

将银行贷款转借给他人收取利息,从而赚取利息差。这看似“空手套白狼”的“生财之道”当心存在风险!记者今日获悉,广东五华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转借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

借银行贷款后转借他人,是否合法?法院判了

阿强与阿云系朋友关系。阿强于2020年11月26日向深圳农商银行贷款300000元后,于2020年12月1日及2021年3月9日通过银行转账和微信转账合计支付247500元给阿云。阿强主张,上述247500元为借给阿云资金周转的款项,借款后阿云仅偿还了利息10000元,故诉至法院要求阿云偿还该款项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阿云确认收到该款项,但主张该款为阿强的投资款,其负责拿项目,取得收益后利润共同分配,且其每月支付的利息超过2500元,合计支付的利息已超过10000元,但阿云对其主张未提交任何证据证实。

借银行贷款后转借他人,是否合法?法院判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云主张案涉款项为阿强的投资款,但未提交相关证据证实,应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且2021年3月9日银行转账的27500元亦备注了“借我点钱”,故对阿云的该主张不予支持,本案应为民间借贷纠纷。本案借款为阿强取得深圳农商银行贷款后再转借给阿云的,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故该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双方之间的利息约定无效,故判决阿云应偿还阿强借款本金247500元并支付因占用阿强资金而需要支付的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的利息。

法官说法: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借贷行为无效

如今很多人通过套取银行贷款、透支信用卡、从网贷平台或APP套现等方式取得款项后再以两分或更高的月息转借给他人,以此赚取高额的利息差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款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的规定,上述借款行为形成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双方之间的利息约定无效,能支持的利息最高仅为按低于银行贷款利率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付的利息,这就有效遏制了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再转借的行为,对我国金融市场及民间借贷市场的有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规范作用。

相关推荐

展开阅读全文

猜你喜欢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