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能成为银行或网贷侵害债务人及与债务无关人员的理由

“逾期”不能成为银行或网贷侵害债务人及与债务无关人员的理由

在最近这几年里,每当说起信用卡逾期或网贷逾期的时候总能让人想起那些“身份不明”而且“毫无底线”的催收人员,而这些所谓的催收人员截止到目前也没有一个是能得到证实的,甚至于他们是“谁”,到底是催收公司的工作人员还是“非法讨债”的犯罪分子,这一点没有一个人或银行能说的清楚的。

说实话,在这几年里,不管是信用卡逾期用户还是网贷平台的债务人其实都面对着同样的一个问题,而这个问题就是这些“身份不明”的人打着金融机构的旗号肆意的利用互联网软件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一直都在侵害者信用卡用户或网贷平台的逾期人员,如果说这些自称为银行或P2P网贷平台委外的第三方催收人员的话,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他们是不会把自己或其隶属公司的基本信息隐藏的这么严实,更不会整天就会自己成为自己是催收人员,但是就是无法核实他们的是身份。

如果按照这些所谓的催收人员的想法的话,那么我在网上随便买了一些所谓的债务信息,不管对方还完没有还完都一直使用非法的手段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催收吗?

或许,在过去的这么多年里,大家因为“老赖”的行为都是非常憎恨的心理,那么这些所谓的催收人员在大家都不了解实际情况的时候为满足“不法收益”的虚荣心而肆意扭曲实施的真相,甚至于还有的银行或P2P网贷为了“不法收益”而不惜使用更加“恶毒”的手段逼迫债务人偿还债务。

而这样的行为看起来他们都是非常的威风,甚至于有些在银行工作的人员因为自己是银行职员,就在他在职的时候就嚣张地没有任何的边际,而恰恰也就是这些人的存在用强制性的做法压榨当事人“父母”或亲属好友,说白了,这些债务和他们有毛关系啊,而当事人和银行的债务又和这些“身份不明”的人纠缠到一起,这难道不就是利用自己的“优势”甚至于还极其的包庇或纵容就是“共同犯罪”的行为。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信用卡用户或网贷用户逾期了,这已经说明了他们已经到了偿还不起的地步了,而他们这样的的时候,就算逼得再紧有什么用,因为他们压根因为“身份不明”的催收恶意侵害行为,对于银行来说,一旦失去了银行的该有的“担当”那么这样的银行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呢?

况且说,中国是法治社会,他们逾期固然有错,但是这也不能因为他们的“逾期”就肆意的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样的行为和土匪有什么区别呢?

信用卡用户或网贷平台的用户就算逾期了,不是还有中国的法律,什么时候也轮不到这些“身份不明”的人来“充当催收”,大家觉得这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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