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化公积金贷款“首套”认定标准!北广深有望跟进?

10月17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在全国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认定为首套住房;对于在全国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者在全国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贷款。

同时,对购买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发放贷款的政策维持不变。本政策自2023年10月30日起施行。

在业内专家看来,这一政策意味着,一线城市在商业银行贷款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基础上,在公积金贷款方面也开始落实了此类政策。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上海政策进一步说明四季度金融政策有进一步宽松的可能。一是该政策属于“认房不认贷”的一种,即过去政策下“有贷款记录”则认定为“有贷或二套”。而现在政策下“已经还清的”则认定为“无贷或首套”。所以可以列为认房不认贷的细分版本。二是过去商业贷款都有认房不认贷操作,叠加此次政策,那么对于“商贷+公积金贷款”的操作更加便捷,利好组合贷业务的开展。

“上海公积金首套认定标准的调整,是同步认房不认贷购房政策的配套措施,在执行环节上让符合首套房的购房群体享受更多的公积金贷款优惠,也为首套购房群体节约购房成本”。镜鉴咨询创始人张宏伟认为,“上海公积金政策首套房认定政策为一线城市中首先落地的城市,预期其他一线城市后续也会跟进”。

据中指研究院上海高级分析师陈炬兰介绍,上海新房在实行商贷“认房不认贷”后,9月新房(不含保障房)成交量环比增长21.7%,市场热度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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