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山东202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集中办理开始

重要通知:2021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集中办理开始

“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从8月1日起,2021年度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始全面受理,下面划重点啦。

1受理时间

山东省2021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场集中受理时间为:2021年8月1日-2021年9月12日。

2在哪儿可以申请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借款学生也可以通过学生在线系统远程办理续贷,无需再到现场办理。

3申请条件

(一)借款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4家庭经济情况认定

已经纳入高中预申请名单的学生,可以直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中预申请是指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进行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学生等。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5申贷流程及申贷手续

(一)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学生在线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登录系统后,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2.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4.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二)现场续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申请。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6政策介绍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二)贷款额度及期限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

注:如果国家政策调整,将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

可以申请的最长贷款期限为学生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7联系方式

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了解相关助学贷款信息。

1. 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2.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电话:95593。

3.德州市各县市区贷款受理热线电话

县(市、区)和市属高校

集中受理阶段热线电话号码

常年开通热线电话

集中受理地点

地址

电话号码

德州市

德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4-2311876

0534-2311876

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博大道888号德州市教体局

德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4-2285024

0534-2100825

德州市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学西路1156号

陵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4-8297097

0534-8297097

德州市陵城区政府路151号陵城区教体局

宁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4-5426838

0534-5426838

德州市宁津县教体局一楼资助中心

庆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4-6101316

0534-6101316

庆云县建设街573号庆云县教育和体育局

临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4-7918023

0534-7918023

临邑县城区渤海路小学南门对面临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齐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4-5330817

0534-5330817

德州市齐河县齐鲁大街162号教体局

平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4-8210526

0534-4251166

德州市平原县第一实验小学

夏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4-3312596

0534-8216955

夏津县市民中心

武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4-6289269

0534-6289269

德州市武城县教育局和体育局

乐陵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4-68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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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开元西大道386号政务服务中心南厅2楼E27窗口

禹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4-7266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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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彭南路西首 禹城市泺清河小学

经济开发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4-239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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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晶华大道供水公司北邻德州市大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运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534-79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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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经济开发区太阳能附属小镇11号楼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0534-2557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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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润德楼509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0534-7448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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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禹城市学院街566号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山东华宇工学院

0534-7023099

0534-7023099

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山东华宇工学院

(规划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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