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秋季学期起,高校助学贷款额度调整,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万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万元提高至不超过1.6万元。
9月10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使用范围,指出,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此外,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要加强贷款及其使用范围审查,合理确定学生助学贷款金额。各高校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
《通知》明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继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鼓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