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圆梦大学!南宁市全面启动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

近日,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外公布,2023年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已全面启动。有需要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南宁市户籍大学生可申请办理,受理时间截至9月30日。据悉,今年助学贷款继续实行首贷申请“预约办理”、续贷申请“线上办理”模式

在宾阳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现场,学生正在办理贷款。(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供图)

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人员介绍,首次申请贷款的南宁市户籍大学新生,需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上完成注册和提交贷款申请,并在“南宁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微信公众号或贷款QQ群进行预约后,方可和共同借款人在指定时间段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南宁市户籍的续贷高校在校生按照助学贷款系统网上签订流程办理并通过身份认证,县级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后即完成续贷合同签订,无需前往现场办理。

在武鸣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现场,工作人员为借款学生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南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供图)

◆特别提醒

1.开学前后一般是电信诈骗高发期,可能会有不法分子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通过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等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学生仔细甄别信息来源,并向自己毕业高中和户口所在地学生资助部门老师咨询。对来历不明的含网址链接的短信、彩信、邮件等,不要轻易点击下载安装,保管好个人身份、银行账户信息,切勿将密码及验证码告诉陌生人。

2.借款学生应树立诚信还款意识,毕业后遵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款,避免因还款不及时而影响个人征信。

南宁市2023年度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1000元≤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1000元≤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16000元。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将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确定。

(四)贷款利息及利率
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自毕业当年起需要支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贷款利率将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二、首次贷款办理流程

(一)网上自助申请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二)现场办理
为避免人员聚集,应先预约再办理。借款学生在“南宁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微信公众号或贷款QQ群上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方可和共同借款人在指定时间段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各县区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及预约方式附后)。

现场办理所需材料: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也可提供高校证明、学信网信息截图)、户口簿原件(仅用于核实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关系,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三)高校录入回执
贷款现场办理完成后,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三、远程续贷申请办理流程


借款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线上办理,按照“续贷帮助”指引完成线上申请,不需要再到办理点现场办理。县级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审批受理后,借款学生收到回执验证短信并可自行登录系统打印合同和《受理证明》。借款学生凭回执验证短信或《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注意事项:如果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借款学生需要与新的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一起前往县级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再进行续贷申请。

四、南宁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预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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