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财产拒不赔偿 这个“老赖”又被罚了1000元

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老赖”秦某以身体残疾、生活困难等为由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不料很快就被执行法官拆穿,经核实后发现其完全有履行能力。日前,马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秦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2018年4月27日,未经杨某同意,秦某擅自将靠近自家坟墓边杨某种植的4棵果树砍倒。秦某离开时遇到闻讯赶来的杨某,双方发生争吵,秦某对杨某进行了殴打。

受伤后,杨某进行住院治疗。经鉴定,杨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出院后,因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杨某将秦某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秦某赔偿杨某医疗费等费用共计5195.32元。判决生效后,秦某并未积极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杨某遂向马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履行生效判决并如实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并告知其执行过程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及时向法院补充报告。这时,秦某打起了感情牌,妄图糊弄法官。他声称自己身体残疾,生活困难,目前没有偿还能力。执行法官经核实发现,秦某名下有张银行卡,卡内有3万余元。随即,法院依法冻结了其中的5345.32元并扣划至法院账户。杨某得知这一情况后,气愤难平,以秦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法院提起自诉。

庭审中,秦某认识到自己失信行为的错误,十分懊悔。马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秦某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结合秦某已经履行完毕义务的情节,量刑时予以考虑。因此,法院以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秦某缴纳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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