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债权债务纠纷中,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给法院的证据中往往只有一份“欠条”,在法律上称之为“孤证”,即没有其他证据相互佐证。因此,如何写好欠条,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
具体来说,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写清出借人以及欠款人的全名
实践中,出借人与欠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乏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亲戚间的称谓或者写成小名甚至外号等等,万一欠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欠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另外,借条的内容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2.欠款利率一定要写入欠条中
很多人误以为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合同成立时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欠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3.还款期限要在欠条中体现
欠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打欠条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欠条中,如欠款人逾期不归还欠款的,出借人应当在欠款到期后三年内向欠款人主张权利。
总之,书写欠条时表达要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欠条范例:
欠 条
今欠XXX人民币XXXX元(大写:XXXX),定于XXXX年XX月XX日偿还,按照每月*%计算利息。
欠款人:XXX(身份证姓名)
XX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合同形式及主要条款】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合同的担保】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 【利息的支付】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