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王思聪又又被限制高消费,但他却不是“老赖”

今天,有着“国民老公”之称的王思聪因为房产、汽车、财产被查封上了微博热搜榜,而他昨天又再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其实在此之前他已经被法院限制过一次高消费,不过又取消了。

这一切到底怎么回事呢?小编来给大家捋一捋。

2019.10.12

王思聪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限制缘由是原熊猫直播的主播曹悦与熊猫直播的运营公司上海熊猫互娱存在369.99万元合同纠纷。因为熊猫互娱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作为熊猫互娱的实际控制人,王思聪这才被限制了高消费。直到11月20日,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显示,王思聪已经从限制消费被执行人的名单中消失。

2019.11.04

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2019.11.19

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限制消费。而此次是因为法院立案执行申请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王思聪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2019.11.22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王思聪被北京法院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进行了回应,并表示查封了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

这一系列的反转与变故,让不少网友调侃:

“校长夫人又要离婚了!”

“这跟闹着玩似的。”

“这都不是月薪三千该考虑的事情……”

还有人想到他是不是连自家酒店都不能住了,不得不说这届网友真是为王思聪操碎了心。

其实要我说,这事儿大家当个瓜吃吃就算了,说不定哪天这些事情就解决了!不过,吃瓜归吃瓜,在整个事件中有几个知识点还是要跟大家普及一下。

01

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不一样

此前,王思聪作为被执行人刚被法院立案执行的时候,网上一度传出了他是“老赖”的消息,但实际上并不是。因为,王思聪是被执行人而非失信被执行人。

虽然只有两字之差,但是意思却完全不同。所谓的被执行人指的是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而失信被执行人是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举个例子,你官司打输了,法院判决你还钱,并且进入执行阶段的时候你就是“被执行人”。如果你明明有钱但却不还,那么法院就会认为你失信,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此外,这两者所承担的后果也是不一样的,失信被行人是需要承担失信后果的,比如被法院纳入征信黑名单、被媒体公示、限制高消费等,总之会对个人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而被执行人在执行完毕后,和普通人一样,不用承担这个后果。

所以,大家要记住了只有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才能称之为“老赖”。

02

不是“老赖”也一样会被限制高消费

有不少人以为,只有成为“老赖”才会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有两类人会被限制高消费。一是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二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

一旦被限制高消费,一些消费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具体见下图:

之前上岸群里就有网友说,他在网上购买高铁票回老家,结果却发现买不了,经过了解才知道自己因为欠钱未还,被法院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限制了高消费。最后吓得该网友立马就还了钱,并请求法院删除失信信息。

可见,一旦被限制了高消费其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

03

怎样才能摆脱“老赖”身份呢?

《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中已经有了相关的规定,只要符合下图中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让法院将个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在这个全民信用的时代,个人信用将会在未来越来越重要,最后希望大家都能保护好自己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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