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他人伪造证明骗领信用卡,2男子获刑

6月29日,甘州区法院依法审结2起相互关联的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件。为他人伪造相关证明、骗领银行大额信用卡的施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帮助施某通过photoshop软件伪造相关证明的某广告设计公司负责人任某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甘州区法院:帮助他人伪造证明骗领信用卡,2男子获刑

经审理查明,张掖籍男子施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自2014年11月以来,在微信群发布代办10万元白金信用卡的信息,先后帮助李某华等17人伪造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等虚假证件,为自己及上述人员从某银行成功办理数张大额信用卡,并从中收取代办费牟利。

张掖市某广告设计公司负责人任某祥,自2014年8月至2015年6月,利用电脑PS软件替施某伪造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五十余份,用以为本不具备信用卡申领条件的崔某荣、胡某等多人申领大额信用卡,后又将伪造证件的电子模板提供给施某,致使施某持续作案。

甘州区法院:帮助他人伪造证明骗领信用卡,2男子获刑

甘州区法院根据施某、任某祥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供述认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施某、任某祥分别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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